徵畫主題:以台灣風土人情、名勝古蹟、生活趣事,或以各種藝術活動,如音樂、戲劇、舞蹈、雕刻、詩詞意境等題材為描繪對象。

收件時間:(一)初選送件時間:中華民國105年4月10日至4月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徵畫宗旨:

(一)提升臺灣全民藝術關懷與水彩藝術創作風氣。

(二)透過水彩畫之創作,鼓勵水彩畫創作者,以敏銳的審美知能,結合巧妙的技法,展現水彩畫創作的感動力與創造力。

(三)發掘、造就優秀的水彩畫創作人才。

指導單位:文化部、教育部、內政部 。

主辦單位:臺灣水彩畫協會。

協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。

贊助單位:國欣文教基金會

參賽對象:

中華民國藝術愛好者,實際年齡16歲以上。

 

徵畫主題:

以台灣風土人情、名勝古蹟、生活趣事,或以各種藝術活動,如音樂、戲劇、舞蹈、雕刻、詩詞意境等題材為描繪對象。

媒材:

以水彩為主,可適度融合其他平面繪畫表現媒材。

規格:

對開(約76 x 56cm)或四開(約56 x 38cm)水彩紙,橫直不拘。

收件時間:

(一)初選送件時間:中華民國105年4月10日至4月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(二)複選送件時間:中華民國102年4月28至30日

送件方式與作品繳交:

(一)初選作品:以 8 x 10 cm 光面相紙沖印,並附A4紙張之作品說明,以掛號信件寄送。初選圖片等相關資料若需寄回,請附寄回郵信封並貼足額郵票。

(二)複選作品:以裝框之原作掛號寄送,正面以壓克力裝裱,背面加木板保護。

(三)參賽作品,每位參賽者最多以兩件為限(最近二年內作品),但得獎作品以其中一件為限。

(四)參賽者需以中文正楷填寫或電腦打字,載明創作者姓名、尺寸、畫題、創作年、連絡地址、電話和e-mail address,並說明創作理念與作品意涵

(100字以內)。

(五)收件地點:106台北市師大路一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林仁傑教授收。

評審:

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和水彩畫家組成評審小組,就作品之主題構思及水彩畫的技法、創意、感動力等項目,審慎評選之。

獎勵:

  1. 金牌獎一名(郭宗正博士獎)獎金新台幣參萬元,獎狀乙張,臺灣水彩畫協會聯展專輯壹冊)。

2.銀牌獎一名(獎金新台幣貳萬元,獎狀乙張,臺灣水彩畫協會專輯壹冊)。

3.銅牌獎一名(獎金新台幣壹萬元,獎狀乙張,臺灣水彩畫協會專輯壹冊)。

4.優選五名(獎金新台幣肆仟元,獎狀乙張,臺灣水彩畫協會專輯壹冊)。

5.入選二十名,各頒獎狀乙張,臺灣水彩畫協會專輯壹冊。

6.獲前三名者,建議推薦加入台灣水彩畫協會(未滿20歲者,則授以預備會員資格)。

展覽、頒獎與作品歸還:

得獎作品將配合臺灣水彩畫協會第46屆聯展,於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畫廊或其他適當場地盛大展出,並於畫展開幕式公開頒獎表揚。參展作品於展覽結束後,由創作者親自領回或由臺灣水彩畫協會委託快遞公司送回(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付)。

 

第二屆「臺灣水彩畫創作獎」徵畫比賽及展覽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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